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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24版)

2024-08-15  


一、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简介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类别依托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建立,2022年获得材料工程领域硕士学位授予权。本领域目前拥有一个湖北省优秀教学团队、二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两个校级研究所,拥有与企业共建的湖北省冲压技术与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精密铸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内燃机活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汽车零部件轻量化技术湖北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等多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平台。

本专业学位在长期的建设与发展中,紧密结合汽车产业,以汽车制造中的材料科学与工程问题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汽车材料及其成形加工技术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为研究重点,形成了服务汽车产业和地方经济建设的产学研合作研究与人才培养特色。

二、培养目标

材料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面向区域经济和汽车行业创新发展需求紧密结合我校“汽车产业链”办学特色,为更好的服务于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职业发展和满足社会的多元化人才需求,本学科工程硕士的人才培养目标强调工程性实践性和应用性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工程技术人才和工程管理人才可在材料工程相关领域从事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具体的培养目标为:

(一)热爱祖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拥有正确的技术伦理价值观,具备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

(二)掌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扎实的专业知识,洞察学科前沿技术,熟悉本领域的相关规范在本学科的某一方向独立担负工程规划工程研究开发工程实施管理等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创新能力。

(三)掌握一门外语技能,具备口头及书面交流能力,能在跨文化和跨学科的团队中工作与交流。

(四)培养自我学习的能力,能够通过终身学习适应社会和行业的变化,实现职业发展。

    三、培养方向

    (一)轻量化材料先进成形技术

    (二)轻量化材料与结构设计

    (三)增材制造与表面强化技术

    (四)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四、培养方式

采用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具体措施:

(一)课程学习是材料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构建知识结构的主要途径课程学习按照培养计划严格执行其中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和选修课程主要在学校学习校企联合课程案例课程以及职业素养课程可在学校或企业开展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研究生应在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

(二)实践环节是材料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采用校内科研平台与校外实践基地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三)学位论文是材料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一定实践经验基础上,掌握对工程实际问题研究能力的重要手段,学位论文选题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背景,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一般应与专业实践相结合,时间不少于1年。论文指导实行双导师制,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

(四)校企联合培养是提高材料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方式利用校企共建学科优势,积极开展校企联合培养在培养过程中建立“双导师制”校内导师负责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和个性发展,校外导师负责研究生工程应用性能力的培育。吸收企业优质教育资源参与研究生教育体系发挥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产学结合协同育人提高校企联合培养质量探索合作共赢的长效保障机制和高效的运行管理制度

(五)导师指导是保证材料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校级研究所或学科创新团队和企业联合建立以工程能力培养为导向的导师组指导制,加强对材料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指导。导师组应有来自学校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指导经验的教师,以及来自企业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

五、学制与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毕业)为5年。表现特别优秀的可申请提前毕业。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培养环节及学分要求以专业学位教指委要求为参考依据,毕业学分不得低于专业学位教指委最低要求。课程设置应参考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要求,课程内容要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过程要重视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要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如下:

总学分

≥38学分

修课学分

≥31学分

公共学位:工程领域≥12学分

专业学位课:工程领域10学分

公共选修课1学分专业选修课8学分

必修环节

7学分

学术活动1学分,专业实践6学分

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

必修环节包括“学术活动”、“专业实践”,由学院负责考核,成绩按“通过”或“不通过”登记。

跨学科或同等学力研究生,须补修1-2门本学科本科课程。补修课程随本科生听课,成绩必须合格但不记学分。

七、必修环节

(一)专业实践

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开展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非全日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任务开展。

(二)学术活动

为了促使研究生主动关心和了解国内外本学科前沿的发展动态,开阔视野,启发创造力,要求每个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术活动不少于5次,且每次参加学术活动必须写出500字以上的心得。经指导教师(小组)检查、审核,完成者在必修环节记1个学分。

八、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是在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后,依据培养计划对其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科研、专业实践、论文开题及研究进展、小论文撰写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是硕士研究生评优的重要依据。中期考核工作在第4学期完成,具体要求参见《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

九、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

学位论文工作的一般程序为:论文选题、文献阅读和调研、开题报告、论文撰写、中期检查、论文评审和答辩。

(一)论文选题

研究生必须在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下选题,选题必须来源于企业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技术难度和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实用性。

(二)论文开题

硕士研究生在撰写学位论文之前,必须在查阅文献资料,了解本人主攻方向背景和现状的基础上确定学位论文题目。

1.研究生应按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专业学位标准要求进行开题。论文开题需由研究生本人提交书面报告,全日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要求在第3学期结束前完成,非全日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时间可适当延长。

2.研究生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撰写与学位论文紧密相关的文献综述。要求阅读文献不少于6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30篇。综述的内容包括: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尚需进一步研究和开发的问题和内容等。

3.开题报告按学校统一格式进行撰写,内容包括:论文题目;课题来源及背景;国内外研究动态的文献综述;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与可行性分析;现有研究条件和工作基础;参考文献目录;计划进度和预期成果等。当研究的课题是一个集体项目时,需要在开题报告中说明本人在其中承担的内容和估计工作量。

4.举行开题报告会,要求有3-5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教师组成专家组(建议由导师组成员组成),对论文开题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指导意见,组长不能由该研究生的导师担任。未通过开题报告的研究生,不允许进入论文写作阶段。具体要求参见《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

(三)论文工作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是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由导师组完成。检查内容包括:学生论文的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及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后阶段工作技术问题的预测;审查拟采用的技术路线以及课题研究计划等。导师组要根据研究生论文研究的中期检查报告写出评语,并给出具体的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包括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对于未通过中期检查的研究生,指导老师要帮助其分析原因,提出相应的改进研究措施和要求。

(四)论文撰写

规范学位论文撰写,遵照《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基本要求》执行;保证和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关于学位论文预答辩、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遵照《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规定》执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环节,论文全文重复率不得高于15%

(五)论文评审及答辩

1.论文评审论文作者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情况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论文须有2位本学科或相关领域的专家评阅。

2.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完成培养方案中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并按照《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取得学术成果的规定》取得相应的学术成果。

3.答辩委员会须由5位及以上本学科或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应有相关的企业专家参加。硕士研究生在申请答辩前,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按照《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进行。

十、学位授予

材料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按时完成学位论文工作,提出学位申请,通过论文答辩,符合《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经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达到培养标准,可授予本学科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材料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一览表(≥38学分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学期

开课单位

 

 

 

 

 

公共

学位课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与实践

2

36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必修

 

自然辩证法概论

1

18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研究生英语读写1

2

32

1

外国语学院

研究生英语读写2

2

32

2

外国语学院

英语口语

1

16

1

外国语学院

工程伦理

1

16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论文写作指导

1

16

2

数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矩阵论

2

40

1

数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学分

数值分析

2

40

1

数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数理方程

2

40

1

数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数理统计与随机过程

2

40

1

数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专业

学位课

材料性能学

2

32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0学分

计算材料学

2

32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分析方法原理

2

32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高等物理化学

2

32

2

数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材料加工传输原理

2

32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加工理论基础

2

32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聚合物成型加工原理

2

32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素质

选修

课程

音乐素质理论与实践

1

16

2

艺术与设计学院

选修

1学分

知识产权

1

16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Photoshop人物图像美化技术与实践

1

16

1

艺术与设计学院

方向

选修

课程

实验优化设计

2

32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选修

8学分

先进车用材料加工技术

2

32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表面与界面

2

32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高性能聚合物基复合材料

2

32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安全工程

2

32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新能源材料与技术

2

32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汽车轻量化材料

2

32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必修环节

专业实践

6

1-6

必修

学术活动

1

1-6

补修课程

 

材料科学基础

不计学分

材料成型原理

高分子材料成型原理与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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