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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24版)

2024-08-15  


一、学科简介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始建于1981年,1985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1987年开始先后与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科技大学等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008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的授权学科,2012 年被确定为省级重点特色学科,2013年7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014年招收首届硕士研究生。为提升学科人才培养水平,学院围绕“学科引领产业,产业驱动学科”原则,促进多学科融合,打造国内一流学科群。2021年由本学科为主干学科牵头申报的“汽车材料与轻量化制造”学科群成功获批湖北省教育厅“十四五” 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立项建设。

二、培养目标

立足地方经济和汽车行业发展需要,培养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能够在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设计制造、工程管理的应用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

(二)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

(三)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人文素养。

(四)掌握一门外语,并能较熟练地阅读专业文献和撰写论文。

三、研究方向

本学科主要研究方向有:(一)先进成形技术与装备;(二)汽车轻量化材料;(三)材料表面工程与增材制造;(四)新能源汽车材料与器件。

四、培养方式

(一)坚持政治思想教育与业务学习相结合,教书育人,引导要求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采取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科学方法训练以及学术素养提升,在多种形式的学术研讨交流、科研任务中提升科学求真的原始创新能力。课程学习时间不超过1学年,论文研究时间不少于1年。

(三)采取指导教师负责制,成立学科导师指导小组,发挥集体指导的作用,以利于拓宽研究生的知识面和加强对研究生的管理。

(四)利用校企共建学科优势,聘请企业导师为我校的硕士生导师,在培养过程中建立合作导师制度,由校外导师单独指导或联合指导研究生。鼓励选用来自于工程实际的课题。积极培养研究生的国际化视野。

五、学制与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毕业)为5年。表现特别优秀的可申请提前毕业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获得3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30学分,其他环节2学分。各类学分必须分别修满,方可毕业和申请学位。具体要求见附表。

七、必修环节

(一)实践活动

1.社会实践

研究生可以通过组织和参与社会调查、支教、扶贫及其他志愿者服务等方式进行实践活动,提倡以小组或团队形式开展,累计不少于15个工作日。

研究生完成“社会实践”活动后,需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社会实践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实践过程概述及体会、感想等,并附必要的佐证材料。社会实践服务对象(单位或个人)应在报告上填写评语。研究生提交由实践单位和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的书面实践报告,学院审核通过后记1学分。

2.三助一辅

研究生担任助教、助管、助研或助理辅导员工作,其目的是培养研究生的综合能力,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有机组成部分。完成至少一个标准岗位的“三助一辅”工作通过后记1学分。

研究生担任助研、助管的相关要求和考核办法等参照学校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3.学科竞赛

研究生在读期间,参与并完成学校认可的研究生学科竞赛,学院审核通过后记1学分。

(二)学术活动

为了促使研究生主动关心和了解国内外本学科前沿的发展动态,开阔视野,启发创造力,要求每个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术活动不少于8次,且每次参加学术活动必须写出500字以上的心得。经指导教师(小组)检查、审核,完成者在必修环节记1个学分。

八、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是硕士研究生评优、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依据培养计划对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科研、实践、论文开题、究进展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要求参见《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

九、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的一般程序为:论文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撰写、论文评审和答辩。

(一)论文选题

学位论文选题一般应结合本学科的研究方向和导师的科研项目,选择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问题,或在学术上有一定理论价值的课题。硕士研究生应首先在导师的指导下做好选题工作,确定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内容和工作量时应全面考虑其知识结构、工作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和培养年限等实际情况。

(二)论文开题

开题工作原则上应于入学后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提交开题报告与论文答辩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9个月。论文开题要公开举行开题报告会,由3-5名本学科的硕士生导师组成评议小组,开题通过者将《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交研究生院留存。具体要求参见《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

(三)论文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是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在第五学期完成,由导师组完成。检查内容包括:学生论文的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及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后阶段工作技术问题的预测;审查拟采用的技术路线以及课题研究计划等,对硕士研究生能否如期毕业提出意见。

(四)论文撰写

论文必须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严禁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行为。论文撰写要求遵照《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基本要求》执行;保证和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关于学位论文预答辩、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遵照《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环节,论文全文重复率不得高于15%。

(五)论文评阅及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具体要求按照《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进行。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按照《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取得学术成果的规定》取得相应的学术成果。

十、学位授予

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按时完成学位论文工作,提出学位申请,通过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授予硕士学位。

材料科学与工程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一览表≥32学分)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期

开课单位

 

 

 

 

公共

学位课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

36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必修9学分

自然辩证法概论

1

18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研究生英语读写1

2

32

1

外国语学院

研究生英语读写2

2

32

2

外国语学院

英语口语

1

16

1

外国语学院

论文写作指导

1

16

2

数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矩阵论

2

40

1

数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4学分

数值分析

2

40

1

数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数理方程

2

40

1

数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数理统计与随机过程

2

40

1

数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专业

学位课

材料性能学

2

32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8学分

固态相变

2

32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分析方法原理

2

32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聚合物成型加工原理

2

32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热力学与动力学

2

32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材料学

2

32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加工理论基础

2

32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公共

选修课

音乐素质理论与实践

1

16

2

艺术与设计学院

≥1学分

知识产权

1

16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Photoshop人物图像美化

技术与实践

1

16

1

艺术与设计学院

专业

选修

课程

实验优化设计

2

32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8学分

先进车用材料加工技术

2

32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表面与界面

2

32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功能材料

2

32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高性能聚合物基复合材料

2

32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新能源材料与技术

2

32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汽车轻量化材料

2

32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光电材料模拟与仿真

2

32

2

数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必修

环节

实践活动

1


1-6


2学分

学术活动

1


1-6


补修课程

(列出1-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材料科学基础


48



不计

学分

材料成型原理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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