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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组织的通知

2022-03-28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计划工作条例,为正常推进人才培养计划执行,现拟进行我校本科、留学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组织,请各单位协同做好如下工作:

一、上报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的专业教学任务

1、请各二级学院(部)到“教务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对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2019、2020、2021级各专业“专业教学任务”进行查询,并与对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核对。核对时应主要注意相关内容和要求,如考试/考查、学分、学时、理论学时、实验学时、上机学时、课外学时、课程类别、必修/选修等信息是否准确。如需更改,请填写课程进程表更改单,于2022年4月2日前提交教学研究科。

2、各二级学院(部)务必在2022年4月2日下班前将专业负责人审核后的专业教学任务打印一份,经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教务科。

二、教学任务安排说明

1、本次提供的专业教学任务表,按专业年级输出。各二级学院(部)应认真研究相应版本的教学计划,避免出现漏课或重复开课的情况。

2、在核对专业任务的同时,各二级学院(部)应查看下学期本专业的课程,根据专业课教师实际情况,提前做好教师聘任计划。

三、注意事项

1、必须对集中实践环节提出建议安排时间,标注在专业任务表右侧“实践教学安排”一栏,时间尽量安排在期初或期末。

2、请各二级学院(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工作,最终上交专业教学任务应一律用A4纸打印,无涂改痕迹。

3、各二级学院(部)不得随意更改教学计划。

请各二级学院(部)大力配合,按时间要求做好教学组织工作。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务处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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