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树立优秀大学生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对2024—2025学年中涌现出的一批学风端正、成绩优异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荣誉称号
学习之星(不超过10人)、科技之星(不超过10人)、优秀导生(若干)、学习进步奖(若干)、学习型宿舍(若干)、优良学风班(若干)、学科竞赛优秀团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二、评选表彰范围
汽车材料学院在校本科生、全体寝室、全体团支部(班级)。
三、评选表彰标准
1.“学习之星”要求申请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带头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人在校级三好学生、2024-2025学年(两学期)学分绩点均在3.2以上且无任何违纪行为的学生中产生,需提供2024-2025学年上下两学期的成绩及取得的相关荣誉。
2.“科技之星”要求申请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带头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2024-2025学年省级及以上科技竞赛、发明专利、发表学术论文(中文北大核心以上)学生中产生,需提供2024-2025学年上下两学期的成绩及相关科技竞赛成果。
3.“优秀导生”(同校级)要求申请人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按要求完成阳光健康跑任务。担任导生工作满一年,学习认真,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积极协助辅导员和班主任开展班级管理工作,引导学生配合学校和学院开展各项工作。所带班级学风良好,班级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2.5以上(含补考重修成绩),阳光健康跑参与率达95%以上,无违纪事件发生。
4.“学习进步奖”要求申请人遵纪守法,讲究公德,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及学院的荣誉,评选学年内未违反校纪校规,不恶意欠费;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进步显著,在班级内排名递进明显,比较前一学期的学习成绩、绩点名次(补考成绩不考虑),进步幅度较大。与前一学期相比,申请人为学习成绩(综测成绩)在班级排名情况进步最大的1-2人(原始无挂科且至少进步6名)。学生(包括降级同学),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定,学习进步奖与学校其他奖项可以兼得,学习进步奖需提供上下两学期的成绩及排名等支持材料。
5.“学习型宿舍”要求寝室全体人员在考核年度内考试无不及格现象;无违法违纪行为、无校级和学院卫生检查通报;每学期奖学金获得率达70%;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及以上;无铺张浪费行为、集体活动出勤率90%以上。
6.“优良学风班”(同校级)要求班集体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全班同学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符合《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优良学风班相关规定。课程绩点:班级成员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以教务系统中全部成绩(含补考重修成绩)为测算依据);若当学年任一学期只有实习课程,该班级成员当学期平均学分绩点需达2.7以上。阳光健康跑参与率达95%以上;体质测试优良率达10%以上。班级英语通过率处于所属学院同年级全体班级平均英语通过率前20%(CET4、英语专业四级TEM4、艺术类专业大学英语三级或本校英语课程),班级英语通过率=班级成员英语通过人数/班级总人数*100%;累计英语四级通过率:评选学年为大三年级的班级,原则上不低于50%;评选学年为大四年级的班级,原则上不低于70%。班级中没有学生因未能达到学业相关要求受到退学处理;班级成员无旷考、作弊、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等违纪事件发生。
7.学科竞赛优秀团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需在教务处审定的国家级、省级及以上科技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此奖项由金工科技协会、学生会负责人根据2024-2025年度获奖情况进行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请)
四、申报程序
评选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班班主任参与。申报“学习之星”、“科技之星”、“学习型宿舍”和“优良学风班”的个人和集体经院党委评选审核确定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五、相关说明
1、各班级要积极组织参加2024-2025学年汽车材料学院“学习之星”“科技之星”、“优秀导生”、“学习进步奖”、“学习型宿舍”、“优良学风班”的申报评选活动。
2、个人或集体申请者将申报表、事迹材料(电子版材料)交张昌淼同学(QQ:3530078241)截止时间:11月18日下午17:00,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要求个人资料不少于1500字,集体资料不少于2000字。
3、鼓励提交影音、影像资料,以增加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
4、在某些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适当降低评选标准。
5、相关评选动态和信息请关注汽车材料学院网站。
附件:
1.学习之星、科技之星申报表
2.学习进步奖申请表
3.学习型宿舍申请表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汽车材料学院党委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