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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评选表彰通知

2023-10-2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树立优秀大学生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经学院分党委研究,决定对20222023学年中涌现出的一批学风端正、成绩优异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荣誉称号

学习之星(不超过10人)、科技之星(不超过10人)、优秀导生(若干)、学习进步奖(若干)、优良学风班(若干)、学习型宿舍(若干)、学科竞赛优秀团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二、评选表彰范围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在校本科生、全体团支部、全体寝室。

三、评选表彰标准

学习之星科技之星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带头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学习进步奖”

遵纪守法,讲究公德,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及学院的荣誉,评选学年内未违反校纪校规,不恶意欠费;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进步显著,在班级内排名递进明显,比较前一学期的学习成绩、绩点名次(补考成绩不考虑),进步幅度较大。

“学习型宿舍”和“优良学风班”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全班同学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优秀导生”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担任导生工作满一年,学习认真,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所带班级学风良好,不及格率、旷考率低于材料学院平均水平,班级无重大违纪事件发生。

四、申报程序

评选工作在院分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班班主任参与。申报学习之星科技之星、、学习型宿舍优良学风班的个人和集体经院分党委评选审核确定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五、申报条件

“学习之星”

在校级三好学生、2022-2023学年(两学期)学分绩点均在3.2以上且无任何违纪行为的学生中产生。

“科技之星”

2022-2023学年省级及以上科技竞赛、发明专利、发表学术论文(中文北大核心以上)学生中产生。

“学习进步奖”

与前一学期相比,学习成绩(绩点)在班级排名情况进步最大的1-2人(至少进步6名)。

“学习型宿舍”

无校级和学院卫生检查通报、宿舍成员学习成绩良好且无违纪现象、集体活动出勤90%以上。

“优良学风班”

应在2022-2023学年中,未获得过校级优良学风班荣誉,班级学生无违纪处分,整体成绩优良

六、相关说明

1、各班级要积极组织参加2022-2023学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习之星”“科技之星”、“优秀导生”、“学习进步奖”、“优良学风班”、“学习型宿舍”的申报评选活动。

2、学习之星,需提供2022-2023学年上下两学期的成绩及取得的相关荣誉;

科技之星,需提供2022-2023学年上下两学期的成绩及相关科技竞赛成果;“学习进步奖”为我院在册学生(包括降级同学),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定,学习进步奖与学校其他奖项可以兼得,学习进步奖需提供上下两学期的成绩及排名等支持材料。

3学科竞赛优秀团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在教务处审定的国家级、省级及以上科技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提供相应的获奖证书或者官方文件即可。

4、个人或集体申请者将申报表、事迹材料(纸质材料)交学生会督学部喻龙(QQ3127637500 附件1和附件2)、周梓贤(QQ:3297084537附件3和附件4)处。截止时间:1026日下午1700;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要求个人资料不少于1500字,集体资料不少于2000字。

5、鼓励提交影音、影像资料,以增加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

6、在某些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适当降低评选标准。

7、相关评选动态和信息请关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

附件:

1、学习进步奖申请表

22022-2023学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先进个人(学习之星、科技之星)申报表

3、“学习型宿舍”申请表

4、“优良学风班”申请表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党委

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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