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高校教育事业、加强校企合作,促进校风建设,为社会培养高质量的专业人才,本着资源共享、互相协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东风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在我院设立“东风精铸专项奖学金”。现结合校企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就学生奖学金的评选特制定以下评奖办法: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程红兵
副组长:杜孔明、张元好、孙长虹、卢定全
组员:杨陵郧、崔海英、王天国、刘峰、张国法、东风精密铸造有限公司相关人员
二、评选办法
1、参评对象
材料学院在校三、四年级本科生
2、参评条件
(1)思想进步,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
(2)在校期间遵纪守法,无任何违纪行为,未受到任何行政处分(含通报批评);
(3)尊师爱友,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专业排位在前三名或学分绩点在3.5以上,其中,大三同学参考两年成绩,大四同学参考上学年成绩。
(5)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或事迹突出者,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3、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材料学院共16人,一等奖2人(每人奖励3000元),二等奖4人(每人奖励1500元),三等奖10人(每人奖励800元)。
三、评选程序
1、凡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学生,在10月19号之前提出书面申请,并在学院网站下载相应申请表,如实填写,附上个人相关材料(证书复印件和历年成绩单原件),经班主任批准后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评选工作由领导小组进行讨论评审,并公示后,进行表彰并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证书公章加盖学院部和东风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公章)。
四、评选办法
评选办法参照《材料学院学生学年综合量化考评细则》执行。
五、说明
1、此奖项与学院其他评优评奖可重复参评。
2、本奖学金评选办法未尽事宜由评选委员会解释。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东风精铸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