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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湖北汽车工学院汽车材料学院第三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

2025-10-09  | 作者:  | 编辑:詹韩琼  | 点击量: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会:

我院于2024年11月召开了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和《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党委和团委同意,拟定于2025年1012日召开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汽车材料学院三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会期1天。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总结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汽车材料学院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选举产生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汽车材料学院第三十四学生会主席团。号召广大青年学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团的十八大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明确我院学生会今后一年的工作任务,努力学习,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团结带领广大同学为建设美好汽院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一)审议通过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汽车材料学院第三十三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汽车材料学院学生委员会第三十主席团。

三、大会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012

地点:产教大楼三楼报告厅

四、代表分配方案和产生办法

(一)代表的条件

1.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汽车材料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2.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3.学习成绩优秀;

4.能够真实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二)代表名额及构成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汽车材料学院第三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各团支部推荐产生,代表总数100左右来自2022级、2023级、2024级、2025级在校生

(三)代表的产生程序

各班级团支部组织召开大会选举,公示无异议后产生班级学生代表。

五、主席团候选人资格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主席团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学院规章制度;

2.具有过硬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核心意识”等思想政治素质,有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向上;

3.熟悉了解学校学院共青团、学院学生会组织各项工作,具有较高的统筹协调、组织策划、实施运行能力,主席团候选人具有学生工作任职1年及以上经历;

4.学习成绩优异,具有很好的榜样示范效应;

5.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主席团名额、构成及产生办法

2025-2026学年汽车材料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拟由3人构成。

在院团委指导下,经过学生自主报名、资格审查,产生新一届主席团候选人初步人选;经过对初步人选的民主测评和考察谈话,确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学院党委审批同意;预备人选经大会主席团确认后,提交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提交学代会进行选举,主席团实行差额选举。

六、学代会筹备委员会召开情况

经院团委老师指导,在汽车材料学院学代会召开前一个月成立学代会筹备委员会,成员为何君、詹韩琼、骆无思、李诗、王誉翔、李志强。经筹备委员会会议,商定了汽车材料学院学代会的正式会议时间、场地、流程、大会主持人、参会代表和工作人员、特邀出席的老师和学生;会议前的准备工作: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及简历、候选人资格审查、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产生办法、大会纪律要求、会议须知,大会秘书长、大会主席团成员等各项事议。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汽车材料学院学生会

                                                                                    202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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