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第三十三次团代会、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三次志愿者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新媒体代表大会
代表的通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全体成员: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要求的有关规定,为认真做好我院第三十三届分团委、第三十二届学生会、第十三届志愿者协会和第二届新媒体的选举工作,选举新一届分团委、学生会、志愿者协会、新媒体主席团成员是本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一项重要议程,也是学生代表的重要权利。经本院党委同意,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决定将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三十三届分团委、第三十二届学生会、第十三届志愿者协会、第二届新媒体选举大会,现将会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构成
本次大会代表由正式代表组成。正式代表总人数按全院本科生总数的8%产生,共计100余人。正式代表为各团支部团员。详细代表名额分配附后。
二、代表条件
我院第三十三次团代会、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第十三次志愿者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新媒体代表大会暨第三十三届分团委、第三十二届学生会、第十三届志愿者协会、第二届新媒体选举大会的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在读本科生;
2.代表政治面貌需为共青团员或者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积极配合学院开展工作,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未受过学校的任何处分;
4.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为同学服务的思想;
5.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6.对学院事务有一定的关注度和敏感度;
7.对学生权益有热心和自己的思考;
8.对学院重大事件能够给出合理的建议。
三、代表权利
1.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对大会提出的各项决议进行表决;
2.依照《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对大会提出的各项决议进行表决;
3.选举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新媒体主席团成员;
4.依照《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对大会提出的各项决议进行表决;
5.选举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志愿者协会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四、代表义务
1.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个人素质和民主管理的能力;
2.积极参加学院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团、学代会决议,坚决执行团、学代会形成的各项决议;
3.密切联系广大同学,正确代表同学利益,维护同学合法权益,如实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同学监督; .
4.参与团支部组织的调研、协商等工作;
5.经常收集同学意见和问题,倾听和发现同学的思想困惑、现实关切;
6.对同学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议案,给予同学及时、有针对性的回应,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7.大会通过的其他义务。
五、代表产生程序
1.代表候选人提名
各团支部严格按照选举单位分配的名额并根据代表的要求条件进行充分酝酿,提名本单位的代表。选举单位于2023年10月27日将本支部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名单(附件1,发送EXCEL文档,命名为:XX班团支部代表名单)交至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分团委)。
2.代表候选人公示
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后,对不符合程序或不符合条件的代表候选人提出调整意见。最终确定并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经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考察后,全院公示。
3.确认代表候选人
公示后,经各团支部监督,若无异议,则报学院审查备案。每位代表配发代表证,具有代表身份的代表才能参加本次大会。
附件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预备代表人选名单汇总表
附件2: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第三十二次
学生正式代表人选名单汇总表
附件3: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第三十二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