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人申请,民主推荐,材料学院实验室党支部于2023年03月20日召开支委会,经讨论、表决,拟确定张鹏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03月20日——2023年03月24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任何疑问,可向材料学院实验室党支部反映。联系电话如下:0719-8238783
序号
姓名
性别
所属支部
申请入党日期
考察人
1
张鹏
男
实验室党支部
2022/09/10
王海林、顿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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