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同学对重修(重复修读)问题反馈,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重修课仅需进行重修报名即可,不需再次选课。
2、重复修读指已经考核合格的课程再次修读;重修或重复修读的课程报名前先查好并确认本学期是否开课(查询方法:登录选课系统,点击菜单“公共信息查询——>全校课表查询”,输入课程名称,能查到结果即为开课),超过35学分不能报名。
3、报名结束后,课表不会立即显示重修课(一般第1周后课表显示重修课具体安排),在此阶段重修课按以下方法上:登录选课系统,点击菜单“公共信息查询——>全校课表查询”,输入课程名称选择正常教学班,根据个人时间选择合适的教学班听课,课程设计、金工实习等实践性环节学生与任课教师联系(因为有课程第一周已经开始,请尽早联系任课教师,确认重修时间),金工实习(热)与何汉军老师联系,金工实习(冷)与王军老师联系,体育课与张园老师联系,物理实验与吴云沛老师联系。
4、重修报名结束后,教务处根据重修学生数将重修分为插班重修和开班重修。
(1)开班重修有具体的上课教师、时间和地点并在个人课表上显示。
(2)插班重修只有任课教师没有上课时间和地点,学生插入到该任课教师正常任务(“类型”一栏为“正常”)的教学班中学习,课程显示在个人课表的备注栏。
(3)如课表未显示教师姓名表示课程未安排结束,一般会在第3周结束前安排完毕。
5、各位同学应注意核查自己的个人课表并对照培养计划,检查是否所有重修课均已选上,若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科联系,电话:0719-8512722。
教务科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