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合格课程申报、评估工作流程
☆评估验收范围及有关说明
1.凡列入我院各专业教学计划的课程,均应参加合格评估。
2.达到合格标准的,确定为合格课程,相关评审材料由课程开设系部和学院各存档一份;不达标的,限期整改。
3.合格评估验收由课程开设系部负责,结果报教学科研办公室备案,学院将组织抽查验收。
☆申报、评估工作流程
1.课程组提出申请
(1)填写《材料学院合格课程评估验收申报表》;
(2)撰写自评报告;
2.各教学系部组织评估验收
各系(部)组织评审组,根据课程组提交的材料,对照《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合格课程评估标准》所列项目,对课程进行评审。
达到合格标准的,确定为合格课程;不达标的,指出存在问题,责令课程组限期整改。
对合格课程,填写《系部合格课程汇总表》,报学院备案,学院将组织抽查验收。同时,做好课程相关申报材料存档工作。
3. 学院抽查
学院将不定期组织抽查验收工作。
☆附件(填写要求见表后)
1.材料学院合格课程评估验收申报表;
2.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合格课程评估标准;
3.自评报告撰写要求;
4.系部合格课程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