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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1-01-13  

各位老师、同学: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考安排在开学正式上课前进行,现将期初补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任课教师务必在2021年1月22日前将成绩登录完毕,便于及时安排期初补考。

二、不及格课程的补考安排在2021年2月27日和2021年2月28日,学生在2021年2月3日-2021年2月5日可上网选择是否参加补考(登录选课系统——>网上选课——>补考退选),要求参加课程考试的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等考试相关证件,教务处将根据学籍库图像信息核对考生身份。请同学们充分利用寒假做好复习准备,按时参加考试。

三、物理实验、课程设计、实习等实践环节将不安排期初补考,须办理重修手续(具体详见届时的重修工作安排通知)。

四、请任课教师务必使用经审核并盖有“A卷”或“B卷”的命题试卷作为补考印刷试卷,并提前到文印中心做好试卷印制工作。(印卷时间:寒假放假前,地点:文印中心)。

五、课程主管单位负责通知相关教师做好期初补考准备工作。

六、请各学院在考前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考场规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违纪处分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学生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 违反考试纪律或考试舞弊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对学生处分及解除处分材料,学校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提醒学生在考试时务必带好相关证件,对无证学生要督促其补办,否则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七、期初补考期间,各学院安排有关人员到考试现场巡视,便于解决处理突发事件。请承担监考任务的老师履职尽责,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中途不能离开考场。

八、课程考试安排确定后可在网上查询(2021年2月8日后可以查询,查询学期选择2020-2021第二学期),请各任课教师密切关注课程补考时间,确保期初补考工作顺利进行。在期末考试中缺考、取消考试资格、违纪的学生以及课程重修仍不及格的学生不能参加补考(办理缓考的学生除外)。考试安排表中未安排的课程,请学生自行与任课教师联系,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选课系统通知。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务处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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